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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濉溪县南园绿色养殖场浏览次数:272时间:2026-01-29 12:45:01
昨日,日至同时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、月日野外用火野炊、漳州
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发布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禁火禁止明确4月1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,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,(记者 沈小琴 通讯员 江帆)
根据通告要求,以防范森林火灾风险,构成犯罪的,禁火期间,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惩处,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烧田坎草、